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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7.21 175 出版日期: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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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拍卖” 创新思路全力破解“执行难”

访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清杰

文 | 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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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党组开会研究执行工作

面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网络司法拍卖无疑是加速执行财产变现,解决执行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紧紧抓住机遇,借鉴先行先试法院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尝试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积极探索司法拍卖新途径,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201744日,该院率先敲响辽宁省网络司法拍卖的第一槌。截至725日,已进行192次网络拍卖。

作为法院执行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司法拍卖“线上”落槌有哪些优势?和平法院在实践中积累了哪些经验?未来还需如何完善?带着这些问题,本刊专访了沈阳市和平区法院院长李清杰。

《中国审判》:据了解,利用互联网进行司法拍卖正成为越来越多法院的选择。与传统的“线下”举牌方式相比,您认为“线上”落槌有什么优势呢?

李清杰:与传统的“线下”举牌方式相比,我们认为“线上”落槌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是信息发布范围广泛,参与竞买人数增多。传统拍卖竞买人群相对固定、范围狭窄,而网络拍卖信息发布突破地域局限,浏览人数几何级增长,竞买人数随之增加,大量外地买家也纷纷参与竞买。

二是成交比例显著增加,变现时间大幅缩短。我院网络司法拍卖一拍成交率达到67%左右,以前几乎为0,且程序漫长。财产的及时变现,保证了申请人权益及时兑现,又能兼顾被执行人合法利益。

三是溢价比率大幅提高,充分体现财产价值。现溢价率平均18%左右,以前溢价率极低,多数以评估价60%左右成交。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使成交价格真实体现其市场价值。

四是拍卖程序公正透明,财产处置效率提高。建立了各主体之间的隔离,彻底杜绝围标等违规现象,有效防范执行廉政风险。减少了保证金交、返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中国审判》:今年4月,沈阳和平法院成功敲响了全省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第一槌”。请您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总体情况。

李清杰:我院在20164月组建拍卖组,向先行先试的法院学习,筹备网拍工作。20172月经请示上级法院同意后,院党组会议决定,打破旧有格局,试行网络司法拍卖。

201731日,我院发布第一宗网络公告。44日开拍至725日三个多月的时间,发布标的262件,开拍130件,交纳保证金527人次,金额4962万元,参拍人数430人次,成交115件,成交金额8362万元,节省竞买佣金418万元。

《法制日报》、辽宁电视台、《民主与法制》等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辽宁日报》更是以整版篇幅报道介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工作还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省委政法委等上级单位的肯定,工作经验被市中院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中国审判》:“第一槌”成功敲响后,贵院的司法拍卖工作迅速展开,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广泛认可。请问贵院在实践中积累了哪些宝贵经验?

李清杰:我们认为,若要化解执行财产处置难题,人民法院必须转变参与主体身份,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引入市场服务理念,采取市场营销手段,进行处置方式改革。我们牢牢把握司法拍卖改革方向,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一是扩大受众。将网络平台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多渠道扩大发布范围。二是降低费用。实行网络拍卖后,拍卖佣金不再发生,降低了竞买成本。三是促进成交。我院协调银行开展竞买贷款业务,现已发放贷款十余笔。同时,详细勘察并披露财产瑕疵,以解除竞买人疑虑,促进竞买。四是借助外力。调动评估机构、申请执行人积极性,由其实施辅助性工作。另外,我院成立了强制处置团队,增加执行威慑力,使房产强制腾空等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五是提高效率。成立拍卖组,实现财产处置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选定评估机构、核实财产信息、文书制作等全部实现集约化,曾半天选定25件案件的评估机构,一天查勘8处财产现场。六是公正透明。为提高价格吸引力,每次降幅均统一为法律规定的最低线,特殊情况需报执行长联席会议决定。同时,拍卖信息发布范围统一,消除区别发布现象,实现充分公平竞价。

《中国审判》:长期以来,网络司法拍卖中一直存在平台单一、成交量低、溢价率不高等问题和不足,请问贵院准备在这些方面如何完善?

李清杰:以上介绍的配套改革,就是为了解决网络司法拍卖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还将在如下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审查财产处置进度,督促处置提速。第二,完善顺畅程序衔接。继续研究集约工作、精简流程、顺畅衔接、提高效率。第三,物品一同处置制度。试行室内物品一同查封、拍卖制度,解决腾出物品保管难题。第四,落实强执公证制度。加快推进委托公证处公证工作,规范强腾行为。第五,实施网络变卖制度。推进网络变卖工作,将财产变现程序全部网络化。第六,扩大网拍财产范围。规范房产以外资产的处置程序,将全部财产种类纳入网拍范围。第七,与登记、税收部门做好衔接。加强与产权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协调衔接,简化过户流程、压缩过户时限。

《中国审判》:有评论认为,作为法院执行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引入“互联网+”思维创新拍卖执行方式,对于破解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您怎么看?

李清杰:引入“互联网+”思维创新执行工作,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有效提高了财产变现效率,有力促进了执行难题破解。由此,我们认识到,破解法院执行难题,需要执行法官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协调意识。需要人民法院对自身的执行机制进行改革创新,深挖自身潜力,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外部协调。和平法院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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