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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8.01 191 出版日期: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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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判“宜兴样本”背后的探索之路

| 赵玲 陆妍

“同样是破产案件,法院十多年前也审理过,但如今的破产案件金额高、阻力大、波及范围广,法院背负着巨大压力,责任也更艰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院长王英认为,法院破产审判应该更加灵活务实,擅于打破常态化思维,敢想、敢闯、敢为,充分注重破产审判的本土化效应,努力帮助企业“破茧化蝶”。

20171月至12月,宜兴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2件,审结16件,受理数与审结数分别占无锡法院的18%29%。截至目前共消化债务106亿元(其中金融债权60亿元),标的体量居无锡地区首位,清偿职工债权4100万元,清偿率100%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法院主导、属地负责”,这十六个字是宜兴法院破产工作的指导方针。遵循十六字方针,宜兴法院积极探索破产企业审判新思路,打造出了独具一格的“宜兴样本”。

休眠式破产:

法院助推企业升级

20171015日,宜兴法院成功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宜兴禄漪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整体资产进行拍卖,成交价高达3.60亿元,刷新了宜兴法院司法拍卖成交价最高纪录。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果,关键在法院对酒店采用了“边经营边破产”的休眠式破产模式。

持续经营期间的业务负责人、原禄漪园酒店总经理许展强是酒店的元老级高管之一。“酒店地段好、装修好,当时在宜兴名气很响,沦落到破产的地步很让人痛心。”许展强还记得,2015年初,酒店新开不到2年,正是生意兴旺的时候,受法定代表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偿付巨额利息等因素影响,导致资不抵债而不得不进入破产程序。

为了保障酒店财产价值的最大化,宜兴法院经过调研讨论,决定创新采用“边经营边破产”的方式,让原本逐渐陷入僵死状态的酒店转为保存实力的“休眠”状态。

关键时刻,政府和法院的协调联动发挥强大作用。在宜兴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法院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紧密合作,通过与房产、税务部门协调,确定房产税计税基数、延期缴纳酒店营业税款,公安机关派员常驻酒店处置突发事件,消防部门加强对酒店消防安全指导监督,卫生部门指导酒店完善卫生安全设施,市旅游局、辖区政府强化酒店对外宣传等一系列“减负增值”措施,逐步扭转了酒店的经营局面。同时,在法院的监管指导下,破产管理人进一步完善了酒店资金、人事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裁减闲散冗员,酒店经营面貌焕然一新,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2016年,禄漪园酒店获得“宜兴市现代服务业十强企业”“中国宜帮菜研发中心实践基地”“宜兴市旅游行业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酒店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成功实现扭亏为盈。

受到前期经营盈利的利好影响,酒店整体资产拍卖的消息一经公布就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并由全国五百强企业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最终拔得头筹。

反向重整:

从实践中得出真知灼见

审理周期长、资产变现难,是破产审判中最常见的两大难题,尤其是在审理资产和债务规模巨大的企业破产案时,形势更为严峻。

20169月,江苏莱顿宝富塑化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递交到了宜兴法院,意味着一个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涉及债务30多亿元、待安置职工200多人的“烫手山芋”抛到了法院。

按照破产重整的惯常做法,从立案到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债权申报、招募重整方、表决重整方案并实施,整个过程耗时费力。根据莱顿公司的负债情况来看,要想拿出一个让各方满意的清偿方案显然是十分艰巨的任务。“莱顿公司还留有一项值得捡漏的宝贝,尤其禁不起拖。”宜兴法院民四庭庭长周馨所说的“宝贝”,就是莱顿拥有的在塑料化工领域的多项特许生产资质和先进生产技术。也正是着眼于这一优势,宜兴法院最终决定采用“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引入强势资源注入莱顿,将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送上起飞的跑道。

20172月,由政府、经信委、管理人、企业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莱顿《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为重整战略投资人。重整计划裁定确认后,中信国安一次性出资3.5亿元取得莱顿公司股权,该部分资金全部用作清偿破产债务,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和小额债权均获全额清偿。

宜兴法院民四庭庭长周馨表示,“反向出售式”重整大大提高了破产重整的效率,普惠到各类债权人,更助推了地方产业的转型发展。

审判介入:

4000万股权失而复得

作为一个中国制造业五百强企业,天地龙系列企业曾是融有色线材、电线电缆、工商地产、轻工包装、投资贸易为一体的多元化、专业化大型民营高科技集团。然而从2014年开始,天地龙就陷入金融欠贷危机,20156月被多家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经查证,天地龙企业已将对某拟上市公司所持股权以2.7亿元的价格转让,所得款项用作清偿部分债务。然而,宜兴法院经过详细调查和分析研判认为,此次股权交易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该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天地龙企业的其他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通过法律手段将4000万股权找回来。于是,围绕这4000万股权交易的撤销问题,一系列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涉案股权也被法院依法冻结。

法院通过依法审判,和对方拟上市公司反复协调,几经周折,4000万股权的财产价值才失而复得。

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后不到一个月,该企业就成功上市,股价一路上升到每股40多元,最高时达到50多元,那来之不易的4000万股权也有望为债权人带来超过10亿元的可分配资产,将大大提升破产案件的清偿率,有力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

敢于运用法律手段、敢于尝试打破惯性思维,面对破产审判中的种种实际问题,宜兴法院在法律框架内穷尽司法手段,从思维、方法、举措、力量等多方面进行实践摸索,打造出闪亮的“宜兴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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