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宫雪 通讯员 郎维学 红河发源地的华丽蜕变 清晨,东方天际泛起红晕,阳光洒在青黑色的石板路上,把一座位于红河源头的西南古城彻底唤醒。煮一碗热气腾腾的耙肉饵丝,撒一把碧绿的葱花,再浇上一勺鲜红的油辣子,新一天的生活就从这样一顿香气四溢的早餐开始了。 这是大理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的一个平凡早晨。巍山县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南部,地处哀牢山和无量山上段,因其境内的巍宝山而得名。这里是古南诏国的发祥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现存的巍山古城建于明代初年,呈现棋盘式格局,形如方印。巍山县人民法院就坐落在这座古城旁边,与自北向南奔腾而下的红河相望。 “大江红河的第一滴水,从此而始、而强、而壮、而大,影响并支持云南和亚洲的大地原野。”有“当代徐霞客”之称的学者柴枫子在考察了云南的6条大河之后,写下了这篇《红河源祭》。红河全长1200多公里,在云南境内长690多公里,流经越南,最终由北部湾注入南海。红河是中国南部著名的国际性河流,它的源头就在巍山县永建地区。 永建地区位于巍山坝子的最北端,这里曾经是毒品重灾区。 1999年12月,永建地区被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列为全国17个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之一,实行挂牌督战。自此,当地进一步加快了禁毒工作步伐,大力开展毒品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 永建地区被“挂帽”之后,云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云南省集中整治巍山永建地区毒品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大理州委、州政府迅即抽调数百位精英干部,分别进驻永建镇、大仓镇的10个村公所(办事处),组建了一支长期作战的禁毒工作队。 在巍山县的禁毒工作中,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巍山县人民法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展现了人民法院勇于作为和敢于担当的品质。 大理中院和巍山法院不间断地选派法院工作人员进驻当地的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组,深入永建地区开展禁毒综合治理,通过入户走访、组织座谈、定期训诫、宣传教育等方式,充分了解当地的涉毒情况,增强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反毒的意识和能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毒村”创建活动,强力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经过持续5年的艰苦斗争,2004年9月,巍山县经国家禁毒委验收合格,正式摘掉了“全国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帽子”,全面转入整治成果巩固阶段。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深入乡村发放宣传手册 此后,大理中院与巍山法院仍一直派驻禁毒工作队员,积极参与永建地区毒品整治成果巩固工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说起驻村禁毒工作,巍山法院副院长忽克敬深有感触。巍山法院每年派出一名副院长前往永建地区担任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组组长,进驻当地的小围埂村委会。忽克敬就是其中之一。 “2004年‘摘帽’之后,我去过永建地区4次。”忽克敬说。从小生活在永建地区的他切身体会到了当地的发展变化。“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忽克敬介绍,当地的禁毒工作从最开始的“打击”,到后来的“巩固”,如今发展为“帮扶”,人民群众的态度也从开始时的“抵触”转变为“拥护”,到现在更多的是“感恩”。“在当地群众的观念中,以前是‘送后代一栋房’,现在是‘送后代上学堂’。”忽克敬当年就是从这里走出来的一名大学生。 “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马克思的这番话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巍山县毒品问题一度严重的原因,也指出了毒品问题的解决之道。 巍山法院院长杨其云介绍,针对暴利驱使下的毒品犯罪活动,巍山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依法追缴毒品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直击毒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有效遏制了“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畸形致富观念。 打击犯罪是治标,发展经济才是治本。“巍山法院将禁毒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大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杨其云说。巍山法院与当地“村三委”一道研究经济发展思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在种植业、畜牧业等多个领域开展特色项目,招商引资,增加就业岗位,对永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在位于永建地区北部的小围埂村,耕地面积大约有1500亩。过去,小围埂村长期以种植水稻、蚕豆为主,产业结构单一,没有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在整治毒品问题过程中,巍山县因地制宜,科学调整小围埂村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开发适合当地发展的支柱产业,积极推广葡萄种植,成立了“巍山县永济桥葡萄园示范种植基地”,开辟出了一条新的勤劳致富之路。 永建地区是滇西回族聚居区,也是大理州最大的回族聚集乡镇。巍山法院禁毒工作队员将禁毒工作与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工作相结合,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出发,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禁毒宣传活动。 巍山法院结合挂钩村委会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特点,利用“主麻日”和“小广播”开展禁毒宣传,积极推动挂钩村委会的清真寺在斋月期间组织禁毒“卧尔兹”宣讲活动。“卧尔兹”是阿拉伯语中的“劝导”之意。在回族群众中,听“卧尔兹”、讲“卧尔兹”具有重要意义。巍山法院通过“卧尔兹”的方式宣讲毒品的危害,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在回族群众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巍山法院的探索实践是大理全州法院不断积极、深入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禁毒没有休止符。”大理中院副院长杨红英说,“大理两级法院将始终做到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履行好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苍山洱海边的法治公开课 2016年6月29日,在位于大理市弘圣路1号的大理州财贸学校内,一场特别的“公开课”正在进行。 这是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的庭审现场。当天,该校2000余名师生整齐地坐在旁听席,全程观看了庭审活动。通过庭审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大理中院认定被告人白禧东犯运输毒品罪,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该案正式开庭之前,大理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深入研究案件相关情况,据此拟定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案件审理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和禁毒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原则,大理中院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地点确定在青少年数量相对集中的大理财贸学校。 当天,大理中院不仅高质量地完成了个案审判工作,还针对当地的禁毒情况设置了问卷调查、法官释法、知识讲解、解疑释惑等多个环节。整场活动按照拟定方案顺利完成,有效打击、震慑和预防了毒品犯罪,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 “以审判为依托,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是大理中院开展禁毒工作的重点举措之一。”大理中院副院长杨红英说。 杨红英介绍,大理全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治教育,抓住“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契机,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力量,积极组织庭审直播……大理全州法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禁毒意识,有效震慑了潜在的毒品犯罪分子,扩大了毒品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形成了全民参与禁毒的社会氛围。 2012年至2017年,大理全州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案件1562件,审结1531件,涉案罪名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其中,大理中院共受理了666件一审毒品案件,案件数量占全州法院总数的42.64%。
>>剑川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在历史上,大理是茶马古道上重要的物资集散地,见证了百年马帮的兴衰沉浮。如今,大理是滇西北地区8个地州市的交通枢纽,在地方贸易交流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受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的影响,在大理全州法院的毒品犯罪审判实践中,过境运输、贩卖毒品的情况较为突出。杨红英介绍,法院受理的毒品案件涉案人员大多是受雇佣人员,主要进行毒品运输和贩卖,毒品来源大多在境外。 杨红英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精瘦、干练。2016年,杨红英来到大理中院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她在刑事司法领域有着深刻的体会和见解。 杨红英介绍,2012年至2017年,大理全州法院受理的毒品案件数量基本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毒品案件数量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大理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杨红英说。 大理两级法院不断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工作,针对没有辩护人的可能会被判处无期以上的被告人、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依法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落到了实处。 “白族之乡”的文化力量 在大理,不仅有“风花雪月”的自然风光,还有兼容并蓄、百花齐放的民族文化。大理以其独特的民族风情描绘了一幅绚丽多姿的人文画卷,其中的一笔一画都书写在少数民族人民歌声舞姿的节拍里和裙角衣襟的花纹中。 位于大理州西北部的剑川县是滇西北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白、汉、彝、傈僳、回、纳西等16个世居民族。其中,白族人口占全县人口总数的90%以上,剑川县因此被誉为“白族之乡”。在漫长的民族融合发展中,剑川县形成了以白族文化为主体、多民族文化共存的文化格局。 剑川县的民族文化兼具本土性和多元性。如何将民族文化和法院工作相融合,实现“以文化人,以法服人”?这是摆在剑川县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在剑川县,白族语言是整个城区乃至全县的通用语言,是否通晓白族语言对案件审判工作至关重要。剑川法院副院长王志强介绍,剑川法院历来重视培育双语法官队伍,在该院14名员额法官中,有13人通晓白族语言,是地地道道的本土法官。剑川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白、汉双语审判,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还有效提高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 在剑川法院全体干警中,有40位少数民族干警,其中39位通晓白族语言。剑川法院积极抽调干警参与当地禁毒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与此同时,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也是剑川法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走进剑川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有一条民族特色浓厚的“文化长廊”。在这里,人们不仅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还能领略到法院文化和民族文化的融会贯通。历史故事、风俗习惯、文化活动、典型案例……各个展板的内容汲取了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营养,充分挖掘了历史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一脉相承的精髓,实现了法院公共场所普法功能的最大化。 剑川法院不仅充分利用法院内部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还将普法步伐延伸至田间地头、社区学校。2018年4月19日,剑川法院马登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当地的老君山镇初级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当天,法官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向学生们讲述了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并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选取真实案例,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引导学生们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远离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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