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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8.20 210 出版日期: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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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担当的兑现

《人民审判》编辑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过程。执行工作中必然矛盾冲突最剧烈、对抗性最强。

“执行难”长期困扰着人民法院。自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次出现“执行难”一词,至今已在29个年度的工作报告中先后出现95次。在解决立案难问题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正视“执行难”这一历史性难题。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此言一出,即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近两年来,人们欣喜地看到,解决“执行难”不再是“雨过地皮湿”。司法机关联合多部门,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信用惩戒长牙齿,让失信者有痛感。执结案件数、执行到位金额大幅增长,人民法院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这既是人民法院的责任,也是人民法院的使命担当。

自2014年开始,全国法院对近20年来未实际执结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核录,把1600余万案件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为实现执行案件有序、精准、全面、智能管理打下基础,彻底解决执行案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管理新模式,实现执行管理扁平化、集约化、可视化、规范化、智慧化。建成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全国执行干警在一个平台办案,规范了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建立完善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实现了“一站式”执行公开、“一键式”案件督办。

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4647人,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8万人次,限制出境3.2万人次;特别是今年以来,共判处罪犯7281人,拘留13.4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90.6%和11%,形成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也到了推动长远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窗口期。

2018年10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前解决“执行难”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周强在报告中提出4点建议:一是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二是完善执行立法,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路径;三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不敢逃债、不能逃债、不愿逃债的制度体系;四是推动健全执行救助制度、司法救助保险制度,使更多涉民生案件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

周强表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后,还要巩固阶段性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执行难”的问题反弹。目前,司法机关已经开始下一步工作规划,巩固这次攻坚战来之不易的成果,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继续迈进。我们有理由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目标的实现充满信心,对彻底解决“执行难”同样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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