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人民法院全力攻坚,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台上,周强院长的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台下,代表们凝心聚神、专注聆听。
报告专列一部分,单独介绍了2016年以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周强院长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执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理解支持执行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5个方面向大会汇报了三年执行工作成果,一份凝聚着全国法院执行干警辛勤劳动和汗水的执行成绩单清晰地展现在代表们面前。
“三年来,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不怕牺牲,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局长侯铁男等46名干警牺牲在执行岗位上。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锻炼了队伍,提高了能力,攻克了一道道难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当周强院长讲到此处,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深深为之动容,雷鸣般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穹顶之下久久回响。
成绩属于过往,善于总结方能不断汲取前行的力量。周强院长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关键在于通过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关键在于信息化发展提供的科技支撑。”这“四个关键”道出了人民法院当初敢于承诺的底气来源,也展现了人民法院执行攻坚背后的强大支撑。
阶段性目标已经如期实现,那么,执行工作距离党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还有多远?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哪些不足?接下来的工作路在何方?
“下一步,我们将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周强院长的一番话,为全国法院未来的执行工作提气鼓劲、指明方向,为人民群众送上了一颗“定心丸”。
“三年来,执行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甚至是历史性变化。”3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亮相人大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当有媒体问及“攻坚之后,是否会回到原点”时,刘贵祥给出了坚定的答案:“肯定不会!”刘贵祥表示,人民法院利用三年时间,对几十年的执行案件进行了一次统盘清查,卸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这次攻坚执行难坚持标本兼治,重视‘铺路架桥’,一边清理积案,一边坚持长效机制建设。虽然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但已经初步形成了框架,不可能回到原点。”
“报告的重点突出,尤其是将‘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专列一章,回应了社会关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表示,要实现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并在制度上破解难题。“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破产法》,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