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黄晓云 重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创新执行管理机制为抓手,激发三级法院执行活力,切实化解执行难。 强化三级管理,形成强大合力 首先,全面落实执行条线“三统一”。明确高院统筹、管理、监督、指导、协调的职能定位,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中级法院执行局在重庆高院执行局统一管理下,充分发挥对辖区基层法院的协助管理职能,探索出一条符合直辖市实际、切合执行工作特点的工作路径。其次,实现管人管事相结合。落实各基层法院任命执行局长前应当征求重庆高院执行局意见的规定,加强对辖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履职情况的监督。第三,改进执行管理方式。重庆高院按季度定期对全市三级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网上办案评查、定期重点抽查,将层级管理落到实处。 注重科学管理,务求工作实效 一是坚持执行兑现为导向。重庆高院指引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执行兑现”制方案、作部署,将工作目标落实到权利实现和“执行护民”效果上来。二是推动执行资源结构性调整。全市三级法院积极构建执行事务中心,将指挥调度、外出查控财产、调查被执行人情况、联动协调事务等集约统一办理,以科学的资源配置确保执行高效;全市三级法院均建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办理诉前、诉中、执前财产保全,归口执行局管理,通过财产保全与执行的融合,切实增强立、审、执的衔接配合。三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建立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重点工作季度通报制度、重点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督导制度和区域联系督导制度,推动执行工作。 依托信息管理,提升规范水平 一是建立统一案件管理平台。全市三级法院信息化建设“一个标准、一个系统、一个平台”,将审判、执行、财产保全、评估拍卖、案款管理、涉执信访等整合于案件管理系统,所有的流程设计、节点控制、信息录入的标准完全相同,为数据互通共享、执行指挥指令、三级统一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明确办案规程,增强执行规范。重庆法院在执行流程系统中设计了“全程留痕”功能,从执行立案、财产四查、自动分案、执行措施、评估拍卖、案款收支、结案管理及涉执信访,每一个执行阶段、每一个措施节点,都以图标形式直观显示在“执行日志轴线图”上,轴线图上所留痕迹,均可点击进行详细查阅。以信息化倒逼执行法官规范办案程序、促进执行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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