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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7.22 176 出版日期: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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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法院打造“枫桥经验”的法治升级版

文、图 | 吕秋红 苏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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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

50多年前,浙江枫桥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毛泽东同志非常重视,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逐渐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以及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民间纠纷开始呈现数量剧增、主体多元、内容复杂等新情况、新特点,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遭遇挑战。与之相对应的是,大量纠纷向法院集中,司法处在了解纷最前沿,面临不可承受之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何在司法层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如何构建新型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如何发挥法院在巩固基层中的作用?成为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2016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的工作部署,拉开了浙江法院攻坚克难的序幕。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解纠纷、夯基础、聚民心,“枫桥经验”在法治框架内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大调解”促案结事了

面对汹涌而来的矛盾纠纷,如何让案件既立得进来,又办得出去,同时实现案结事了,事关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

衢江法院在推进“大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将人力资源配置问题作为突破口。2016年,该院在建成新型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遴选经验丰富、擅长调解、群众信任的法官到诉讼服务中心一线,集中全院优质资源开展调解和速裁。

法官黄甘富,从事司法工作30余年,年均调解案件300余件,调解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10余次到中央电视台以案释法,被评为“十佳老娘舅式擅长调解法官”。2016年,黄甘富被选派到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家事、道交案件调解。

在衢江法院,包括“全国模范法官”吴宏斌、“全国优秀法官”朱贤红、“最美衢州人”柴宏玮、“匠心法官”郑荣祥等在内的优秀法官,全被安排到了办案一线。

“只有通过优质资源的集中、规模化使用,积极开展‘大调解’,才能帮助老百姓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让大家感受到法院是实实在在为民办事,进而信任法院和法官。”衢江法院院长程品方说。

如今,衢江法院“大调解”工作初见成效。2016年上半年,通过调撤等方式化解各类案件3300余件,占全院案件总数72.3%,民事调撤率连续6个月保持在70%以上,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升至80%以上,在450余起家事案件中,仅有不到10起进入执行程序,实现了办案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除调解外,衢江法院还高度重视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遴选少而精的员额法官组成难案组,对那些调解不成又不适宜速裁的“骨头案”“疑难案”进行精审;组建刑事、民事、破产3个专业法官会议;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不断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水平,为法官办案提供支撑。今年以来,民事上诉率由10.49%降至2.44%,当事人一审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

“衢州法院践行‘三大机制’的实践和经验,归结起来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大调解’为核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衢州中院魏新璋院长这样总结。

联动联调重塑基层调解公信

“法院主导的联动联调,既治标,又治本;既让人民调解更权威,又让司法调解更亲民,真是双赢啊。”当地的人民调解员老高兴奋地说。

近年来,司法与行政调解、基层调解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但“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2013年,衢江法院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院机关、廿里、杜泽法庭为3个支点,主动与9个派出所、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72个行政村(社区)对接,编织起了一道四级联动、全域覆盖、无缝衔接的“大调解”网络。4年多来,联手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司法确认600余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法官和派出所民警、村干部一起上门调解,公正权威,我们老百姓服气。”很多当事人对“公法联调”竖起大拇指。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节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除了公平公正,他们还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群众的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法院要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主动作为,创造条件,不断延伸拓展职能,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全方位的关怀,切实增进他们的司法获得感。

2016年,衢江法院依托新型诉讼服务中心,筑巢引凤、内引外联,与团委、妇联、文明办共建家事调解中心,依托社会力量,致力于修复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动12家律所轮流派律师值班,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如今,随着“三大机制”建设不断深入,衢江法院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增强,“虹吸”效应更加明显,形成了一支200余人组成的调解团队,其中包括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30余名具有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工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才,40余名分布在建筑、金融、教育、社保、税务等行业的人民陪审员,12家律所推荐的20余名执业长、口碑好的专职律师,随着各领域、各行业的人才纷纷加入,法院化解纠纷的手段也随之拓展。

“我现在陪着父亲颐养天年,重新回到他身边,尽为人子女的责任,很开心。感谢你们,欢迎来上海做客。”今年“五一”期间,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徐某发来的短信,让柴宏玮法官和特邀调解员郑琼霞备感欣慰。

徐某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度因抑郁产生轻生念头,办案法官决定先治病救人,再解决纠纷,遂向心理咨询师郑琼霞求助。

郑琼霞是衢州三中的心理学老师,也是衢江法院的特邀调解员。郑老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连续40多天与徐某电话联系、微信互动,不间断进行心理疏导,成功帮助徐某找回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避免了极端事件的发生。

如今,各类专业人才参与“大调解”已经成为衢江法院的一道靓丽风景。仅2016年上半年,特邀调解员就协助法院化解案件560余件,他们有的帮助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有的帮助当事人解决子女就读问题,有的向法院出具专家咨询意见,有的对当事人开展判后帮扶,大大拓宽了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也让当事人的不同需求得到有效回应。

“司法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我们有义务将法院打造成一个开放性的平台,引导社会资源在这里集聚,让当事人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增强对社会的认同感,以更加理性、平和的方式解决纠纷。”衢江法院院长程品方说。

德法并举集聚民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基层治理,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

衢州是南孔圣地,儒家文化盛行。近年来,衢州立足自身文化优势,在全市营造了学习“最美”、弘扬“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

如何因势利导,挖掘并用好这座近在咫尺的文化富矿?如何实现法治与德治融合,让扎根于民众心中的“最美”种子在司法领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201611月,衢江法院与文明办等部门协作,积极邀请全国文明家庭“胡金凤家庭”,省人大代表、最美乡村老师马建红,“中国好人”陈爱霞,“中国好校长”徐建新,全国“三八”红旗手谢春花等30余名道德楷模、社会贤达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组建最美调解团队,完善最美调解机制,力求最美调解效果,探索出了一条融道德感化、法治宣传、纠纷化解于一体的“三美”调解新路径。

家住衢江区樟潭街道新屋里社区的苏阳松老人是“全国文明家庭”—胡金凤家庭的长子,也是当地有名的道德楷模,具有很高的社会威望。2016年年底,苏老先生又多了一个身份—衢江法院的特邀调解员。

现在,人们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苏老先生等“最美”人物忙前忙后的身影。他们有的利用自身丰富的阅历,帮助当事人解开心里的疙瘩,用老百姓的“法”解老百姓的难;有的结合自身的生活感悟,向当事人讲述为人处世的道理,引导他们退一步海阔天空;有的组成调解观察团,旁听庭审、评议案件,从道德层面提出意见供法官参考……

治大国如烹小鲜,社会治理亦然。纠纷处理既要遵守法律规定,也要兼顾社会普遍正义,当温暖的道德情怀融入执法办案当中,司法也就变得不再冰冷。

褒扬真善美、贬抑假丑恶,正向价值观的弘扬对凝聚民心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今,在衢江法院,走在身边的是“最美”法官和“最美”调解员,大屏上滚动播出的是先进人物的事迹,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是发生在身边的优秀调解案例。捕捉现实生活中人性的闪光点,讲好法治故事、发出法治强音,已经成为衢江法院践行德治的主抓手,随处都能让人感受到正能量。

今年718日至20日,浙江三级法院“三大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在衢州召开,浙江高院院长陈国猛实地考察衢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充分肯定了该院“大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

“衢江法院的‘大调解’是有爱心、有文化、有内涵、有生命力的,希望衢江法院将这种调解文化做大做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向全国。”陈国猛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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