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全面规定了依据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电话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等送达形式及其效力,对破解“送达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此,本刊重点推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的署名文章,并特邀了几位著名法律学者对相关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同时还有地方法院交流典型经验,以飨读者。 助推审判工作提速增效人民法院向“送达难”宣战 文 | 本刊记者 沈洋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向当事人送交相关法律文书并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送达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之一。解决好“送达难”问题,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传统送达方式面临挑战 当下相对于我国民事案件的不断增多,送达任务也在不断加重,送达过程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送达难的问题依旧在各级法院中普遍存在。当前,送达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人难找与不配合。 在多地法院采访时,说起民事送达工作,记者听到工作人员的最多感受便是寻找当事人太难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增多,用工制度变化,就业形式灵活多样,导致了户口空挂、人户分离现象的出现。以往的人户一致情形被彻底打破,造成了“人难找”的困境。 除了找人困难外,当事人出于规避法律责任的动机拒不签收法律文书,甚至故意躲避也给送达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在一些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涉案被告故意逃避诉讼,法庭干警上门送达诉讼文书、材料时,有的外出打工家中无人,有的见到法院警车就故意躲避,给送达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送达难”问题成因初探 在不少法院的调研中记者发现,“送达难”问题的产生,是内外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规定的不尽完善,也有当事人的消极应对,更有法院自身工作的不足。 北京朝阳法院的法官白云龙告诉记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流动加快,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民事送达相关规范却没有随之进行完善,直接导致相关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效果不理想。 南宁江南法院的法官钟宁宁则认为,当事人消极应对送达工作是造成送达难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送达程序的法律规定认知不足,以及对民事诉讼的理解不全面,认为只要接收了应诉材料就需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二是基于当事人厌诉心理,部分当事人认为法院就是偏向原告的,所以非常不配合。另外,法官采用的某些送达方式也使得其在邻居周遭中的社会评价降低,被人说闲话,从而产生避诉行为,对法院送达人员产生逆反心理,不配合法院的送达工作。 据了解,法院自身工作的不足,也是造成送达难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由于法院的工作时间相对固定,而当事人的时间却不固定,容易造成送达人员在固定的上班时间内很难找到合适的送达时机;另一方面,工作协调不够,容易错失最佳送达时间。比如,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与交通工具往往分属于法院内部多个部门管理,因车辆使用必须预先申请,准许后才能投入使用,不能做到随时出动,也就错失了找到当事人的最佳机会。另外,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比较传统,也是造成送达难的重要原因。 多管齐下化解“送达难” “送达难”是多种因素叠加形成的一个难题,破解“送达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面对庞大数量的送达任务,还需要创新送达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形成优势互补。同时,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送达效率,形成集约化管理、多元化服务、智能化运用的整体送达工作机制,把保障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落到实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送达难应引起法院方面的高度重视。只有思想上重视,才能形成一股强大的工作合力。送达人员要努力祛除懒、拖、推等弊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穷尽送达方式,真正让人民群众在细微之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微信、短信、传真、电子邮箱等媒介都可以被运用到电子送达工作中,提高法院送达效率。例如,当事人一方为保险公司或是银行的,具备电子送达条件,因此,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可以使用上述手段进行送达。 合理安排送达时间也同样重要。如果按照正常工作时间送达,受送达人往往会因为工作等原因外出,造成送达落空。送达工作要尝试打破8小时工作制,利用早晨、中午、晚上的时间送达,打好时间差。 诉讼活动中每个案件都有多份诉讼文书、材料需要送达,送达任务十分繁重。法院可以考虑采取集中送达的模式,建立专业化的送达队伍,统一规范送达,同时对送达队伍就相关专业知识开展集中培训,配备专业装备和交通工具,提高送达工作专业化水平。 “此外,我们也要看到,要实现高效送达,仅靠法院是不够的。希望今后其他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参与进来,相互配合,联动助力司法系统解决送达难的问题。”北京通州法院诉服办主任张硕果说。 民事送达工作贯穿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的进程有着重要影响。破解“送达难”,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尽责,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寻找一切能够送达的线索,穷尽一切合法送达手段,争取更快更好地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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