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四方台,白色的卷宗铺满桌面,座位后的书柜旁挂着一件黑色的法袍,9平方米不到的空间里,随处可见各类法律书籍、档案,这就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的办公室。 从业21年后,陈海仪的书柜里多了一个“特殊”的文件袋,里面厚厚的一沓信纸上,或稚嫩或俊秀的字迹密密麻麻地写着:“敬爱的陈法官,又一年过去了,我在这里很好。”“陈阿姨,我过两天就要释放了,我想再见你一面……”这些都是失足少年写给陈海仪的信件,她都一一珍藏着。 在这间小小的办公室里,她曾“耕耘”出这样一组数据:经办案子超过4000件,无一抗诉、无一投诉,帮教的失足少年无一重新犯罪,还有300多人升入高中、中职院校就读,30多人考入大学。她被许多失足少年称为“法官妈妈”。 以挽救孩子为使命 聋哑女孩小晴是陈海仪审理过的最特殊的被告人。12年前第一次见到小晴时,陈海仪是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少年审判合议庭法官。她记得,当时起诉书上被告人姓名是“无名氏”,从拘留、移交起诉到庭审,小晴都不透露一点信息。 “这个孩子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了,她一定经历过不为人知的痛苦。”为了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陈海仪买了发卡、衣服、零食,请了一位手语老师,到看守所提审小晴。她们给小晴换上新衣服后,把她揽在怀里,一遍遍地用手语安慰,“不要害怕,我们会帮助你。”后来终于等来了小晴的回应。 原来小晴家在沈阳,还有一个弟弟。由于弟弟是健全人,敏感脆弱的小晴一直觉得父母把爱倾注在弟弟身上,对她漠不关心。15岁那年,小晴的男朋友把她骗到广州,教唆她在火车站偷窃。小晴不知道,父母其实也一直在寻找失散的女儿。根据小晴提供的信息,陈海仪通过公安机关辗转找到小晴的父母。开庭时,小晴父母专程赶来,当庭跪在地上,失声痛哭。由于小晴是被教唆盗窃,陈海仪依法作了拘役的从轻判决。小晴回到沈阳后,陈海仪继续写信鼓励她重新开始,并劝说父母多把心思放在女儿身上。两年后,喜报传来,小晴考上了一所特殊教育学院。 陈海仪常说,很多被告人并非天生的“坏小孩”,而是家庭、社会等多重因素,把懵懵懂懂的他们推到了犯罪边缘。每一个不幸的孩子身后往往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浪子回头金不换,陈海仪希望每一个失足的孩子都不要被抛弃和落下。师爱般的耐心,让她成为“帮教赢家”;母爱般的柔情,让她成为“法官妈妈”。 小严是陈海仪判实刑并重点帮教的一个少年犯。由于小严从小没有父母,靠爷爷种地、拾荒拉扯大,陈海仪格外关心,常送去励志书籍和生活用品,鼓励他积极改造。一天,少管所打来电话说小严希望她去探望,她以为小严有什么思想波动,急忙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到监所,谁知小严说:“陈阿姨,我过两天就要被释放了,将来不知道回老家还是流落街头,所以出去以前一定要再见你一面。因为你,很像我妈妈……”她眼泪哗地流下来,既然是妈妈,哪个妈妈舍得让孩子流落街头。她四处奔走托人帮忙,为小严联系到一家连锁餐饮店做服务员。小严用赚来的第一个月工资为她寄来一盒粽子,她吃得很香、很甜。她说,这是少审法官的最高成就,是对少审工作的最大褒奖。 在陈海仪的心中,少年审判,判的是案子,使命是挽救孩子,需要倾注更多的关爱。“没有爱和营养的判决是没有意义的。当时讲的道理,孩子们也许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做的就是不断给他们营养,浇水施肥,静待花开。相信他们会幡然醒悟。” 创新方法出成效 作为一名法官,陈海仪是一个办案较真的业务“领头羊”,拿“放大镜”看证据,用“游标卡尺”来量刑,一定要精确到分毫不差才肯罢休。 被告人小胡涉嫌抢劫杀人、盗窃,辩称自己的实际年龄与指控不符,前后相差一个月,也就是杀人时他已满18周岁,但盗窃时还未满18周岁。若小胡说的情况属实,那么可从轻处罚,也会影响到小胡整体量刑的细微差别。就为这一细微差别,陈海仪带着书记员乘车奔波千里来到贵州绥阳,又在盘山公路上颠簸5个小时,徒步走了1个小时山路,才来到小胡出生的村子,让这一细节得以核实。身边的同事都不理解,认为这些不会影响案件结果,陈海仪却说,刑罚关乎人的生命和自由,来不得半点差池,案件1%的误差对被告人就是100%的不公正。 担当的勇气,让陈海仪在工作中一切以挽救“失足孩子”为出发点,勇于探索,敢管敢判。小智酒后带头挑事打群架,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陈海仪认为,“小智来自单亲家庭,母子相依为命,可被害人也是独子,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惨。这类案子处理不好,双方会成为一辈子的仇人,甚至会一直把官司打下去。”为了化解双方矛盾,陈海仪劝说小智妈妈道歉,主动带头赔偿,最后达成了刑事赔偿谅解。小智在量刑上也得以减轻。“休庭的时候,陈法官走到我们面前,叫我不要担心案底,好好改造。叫我出去后如果找不到工作可以联系她。陈法官给我上了人生第一堂法制课。惩罚之外,更重要的是让我感受到关心、教育、呵护。”小智回忆起这段往事十分感慨。 陈海仪常说,少年审判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是简单地轻判了之,而是要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让未成年犯对情理法有明晰的认识,胜败皆服;同时修复受损的亲情和社会关系,让人们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让失足少年能够重新回归正途。 长期以来,她致力于广州地区的帮教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少年审判改革,同时,引入圆桌审判模式,建设特色少审法庭,软化法庭氛围。她联合社工、团委、妇联、社区等多方力量,构建涉少审判的社会观护制度,确立涉少案件心理测评、疏导机制,推进心理疏导专家库及心理测评基地建设,制定合适成年人工作规程、庭前社会调查实施细则、判前联席会议规则等规范,完备未成年司法保护的特有体系。开展未成年刑事案件简化审改革,推行特邀陪审员分流制度,缩短涉少案件审理周期,减少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过度羁押,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经过一系列改革,广州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立志普法呵护少年成长 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陈海仪还创立了“三部曲”工作方法,即庭前规劝、促成退赔;庭中析法、促成悔罪;庭后勉励、促成回归。 “对于未成年罪犯来说,我们不仅要走到他们身边,更要走进他们的心里。要给他们一些挽救和教育,让他们能够作为一个个合格的人进入成年阶段。”陈海仪坦言。 高墙内服役的少年犯小明,生活在单亲家庭,从前一直与家乡的奶奶和父亲相依为命。为了告诉小明奶奶和父亲在等待他改造归来,鼓励小明更好地改造自新,陈海仪画了这样一幅画:在蓝色的江边上悬挂着一轮月亮,小船停靠在岸边,画的下方题了一组字:月是故乡明。陈海仪记得,当她到少管所去探望小明,看到画作的小明哭了。另一幅画则有不同的故事。失足少年小薇说自己最喜欢有薰衣草的地方,陈海仪在去探望她之前,用彩色铅笔专门画了一幅画:在大片的紫色薰衣草不远处,阳光下有一排绿绿的树林。“我告诉孩子,薰衣草就像你,我和其他许许多多的法官就像防护林一样,会一直守护着你。” 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工作让陈海仪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微杜渐好过亡羊补牢。作为一名少审工作者,她推进和完善以预防和矫治少年犯罪为核心的羊城“金不换”工程。 陈海仪就像孩子们的“心灵使者”,她走下审判台,来到三尺讲台,把法制理念播撒到孩子和父母的心中,主动将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延伸,积极投身普法教育和青少年维权体系建设工作。她先后兼任10余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担任普法、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在广东省100余所学校开展法制宣教200余场次,制作的法制流动板报在全市1571所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巡回展出,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受众人数超过30万人次。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陈海仪常说,看着边缘少年回归了,浪子回头了,给自己内心带来的满足远远胜过任何奖励。她深夜编写法制情景剧剧本,利用午休之余梳理典型案例,牺牲周末时间制作法制漫画书。儿子有时不满地说:“妈妈,周末你能陪陪我吗?”同事们都说她精力旺盛,可她知道普法不能“炒冷饭”,有新意孩子们才能喜欢。她自豪地说:“20多年来,我的普法材料和法制剧本很少有重复的。”看着一屏一屏的文档,就知道那是她的日日夜夜。 “关注个案、深耕社区、改变土壤,是我非常认同的理念。作为少年审判法官,还要建立少年审判和社区矫正衔接的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搭建好回归社会的平台。”陈海仪说,随着这些理念慢慢普及,未成年人成长的土壤会越来越好。 他们说 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宋儒亮: 挽救失足少年的最好办法就是给予他们需要的爱,他们需要的关心。陈海仪付出了爱,也收获了失足少年的爱,获得了他们的信任和信服。可以说是法官的爱成就了司法的公信。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岩: 少年犯案件审理看似简单,但它更重要的是社会责任。一个判决只是解决一个问题,但不能解决一个人的一辈子和一个家庭的命运。陈海仪承担了这个社会责任,从她与那些孩子的来往故事我们看到了法官柔情的一面。 案件当事人阿豪: 陈海仪法官常常把母爱般的温暖无私地给予像我这样的失足少年,对我不抛弃不放弃,是我心目中最美的“法官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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