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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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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16.10 140 出版日期: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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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法院: 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快速发展

文、图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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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来,凡是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在立案后,都会收到一个案件查询密码,通过这个密码,随时可以进入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了解自己案件的办理情况。现如今,信息化手段已渗透到阳明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这正是该院多年来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水平的总抓手,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信息化这一载体,在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司法执行、推动司法公开、助力司法改革、推动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建设、应用、维护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

   在信息化建设之初,阳明法院坚决防止“重建设、轻应用、轻维护”现象的产生,把“建设、应用、维护”同部署、同落实。

   一是先后投资220余万元建成了由“一个中心”(网络管理中心)、“四大网络”(办公局域网、法院系统四级专网),以“点对点”查控系统为核心的执行指挥中心,互联网官方网站,“15个系统”(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数字法庭、视频会议、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等8个审判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案卷档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数字化监控等7个行政管理方面子系统)为支撑的完备信息化体系,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司法信息公开化和司法活动的全程留痕,完成了从传统粗放型审判管理模式向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是坚持以应用为主导,着力提升以应用水平为标志的信息化建设软实力,注重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用3个行政编制岗位招录了3名专业网络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技术工作、网络维护和软硬件故障排除及软件培训等工作。通过培训,让法官等系统操作人员不断提高应用水平,将系统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有效辅助审判工作的高效顺畅运行。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软硬件系统得到及时周到的维护;强化制度保障,要求网络管理人员必须在发现问题24小时内予以解决,对违规操作造成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者予以处罚。

提质、增效、便民开创司法公信新局面

   现如今,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点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已体现出“四化”特征。

   一是案件流程管理实现网络化。运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案件起诉到法院,立案庭录入立案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案号,网上报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快速完成立案工作;立案后,系统将根据办案人员承办案件情况,进行动态平衡、自动分配,保证了审案的公平、公正性;案件审结后,系统根据录入的信息,自动生成“案件信息表”及相关法律文书,形成电子档案,增强了档案的检索利用。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司法统计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

   二是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实现智能化。院领导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全院包括法庭办理的各类案件随时进行调阅查看,利用网络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监督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和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审判监督庭根据分工每月在网上随机抽查一部分案件,进行严格的评查,评议内容从程序、事实、法律适用、诉讼收费、裁判结果和社会效果预测6大方面细化为多个小项,评议时依照评议细则逐项进行,评查结果每月在网上通报排位;在司法效率方面,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权限对各类案件审限逐件自动提醒,并由立案庭专人负责在网上对审、执案件跟踪检查,每天对各类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日的未结案件进行警示,每月通报,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

   三是案件信息实现公开化。在立案大厅设置了LED信息发布系统,用于发布开庭公告和进行法律宣传;在立案大厅设置案件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凭密码查看案件进展情况;数字化法庭提供庭审直播录播,当事人可在互联网上实时收看;生效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公众可自行阅览。

   四是法庭审理实现数字化。4个审判法庭全部建成为数字法庭,庭审实行数字监控、电脑自动刻录光盘。庭审完毕后,庭审笔录即可共享到案件流程系统中。数字法庭还实现了上下级法院和省院、最高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网。

大数据、智能化、全覆盖迈向智慧法院新征程

   “未来,我们将开发应用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移动智能终端办案APP、简易快审软件、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等系统,为法官办案提供精细化、智能化服务,让我们的审判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阳明法院院长徐常禄如是说。

法院信息化建设既是司法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自身建设和强化职能服务的客观需要。阳明法院以新建审判大楼为契机,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目标是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建设理念,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应用与建设并重,深化顶层设计,突出重点,坚定不移地向建设智能化法院目标迈进。

   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法官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审判流程、行政管理、移动办公OA系统、队伍业绩管理系统,深化3大平台建设,打造集电话、短信、传真、微信公众平台、邮件、APP、网站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实现办案智能化、管理可视化、公开常态化、诉讼便捷化。

   三是充分挖掘运用司法数据资源,案例大数据可以对全国法院的裁判观点进行分析,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类案推送”,实现“同案同判”,依托裁判文书数据可以进行更为精准的案例检索,挖掘隐藏在数据背后的司法规律,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打造适应信息化时代的法官队伍,配齐配强各类专业人员,形成专业化管理系统和技术人才队伍,使技术和业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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