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2-21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7.27 181 出版日期:2017-09-25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三中院: 互联互通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文 | 王天冕 郑浩

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一衣带水相连。现实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相距100余公里,往返车程约5个小时。如今,借助司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便利,当事人在家门口的法院里一点鼠标,即可完成跨域立案,免去了舟车劳顿的辛苦。

近年来,北京三中院积极探索构建互联互通、一体协同的合作体系,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让当事人打官司更方便,让法官办案更有效率。

201784日,北京三中院与天津一中院、河北廊坊中院共同签署了《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三地法院面向多个领域和维度,建立了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取证送达、执行联动、人才培养等10项工作机制,为今后开展更为深入、更加全面的跨域合作提供了基础。北京三中院院长索宏钢表示,此次联络机制是三家法院协同合作的新平台,更是京津冀司法一体化进程中的新作为。三地法院将形成“三地一体”的强大合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

跨域立案: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跨域立案是北京三中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众多举措之一。借助北京三中院智慧法院建设的稳步推进,跨域立案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

201767日,在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暨北京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展示现场,一名当事人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通过京津冀三地自助立案平台,向有管辖权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跨域立案。这名当事人仅需在跨域立案平台上提交起诉材料及证据,通过网络系统传输至北京三中院,北京三中院的立案法官就能收到电子材料并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从而决定立案与否。片刻之后,该当事人的手机就收到了登记立案的通知短信。“京津冀三地法院的司法保障真给力!为不在诉讼地的我们打官司节省了许多时间。”这名当事人感叹地说。

北京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陈学芹介绍说,该院在20166月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现代化、智能化的软硬件条件,为跨域立案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通过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一体化机制,案件协作法院和案件管辖法院可以依托信息平台,完成对当事人立案材料的提交、审核、受理工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三地任一协作法院的自助立案平台,登录跨域立案系统,选择管辖法院、案件类型及具体案由,扫描上传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然后轻轻点击,即可将立案材料通过网络系统传输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收到跨域立案申请后,一般应于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予以登记立案,并向当事人的手机发送登记立案信息。对当事人来说,整个跨域立案申请操作可以全部在自助立案设备上一气呵成,便捷高效。

1.jpg

目前,北京法院已经全部实现与津冀试点法院间的跨域立案服务。北京境内的当事人可以就近通过跨域立案服务平台,对天津、河北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进行跨域立案。三地法院通过立案协作,使当事人免于舟车奔波,实现了“轻轻一点,跨域立案”,切实做到了让信息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

执行联动:以“同城效应”破解执行难

“报告指挥中心,第一分队已与蓟州法院会合,现前往被执行人A家中。”

“收到,请与蓟州法院同仁配合协同。”

“报告指挥中心,第二分队已与唐山中院会合,现已到被执行人住所,但家中无人。”

“收到,准备启动B方案……”

上述画面正在网络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关注人数达10万以上。这些画面并非来自影视作品,而是发生在201768日的一次三地大规模跨区域联合执行活动。

此次执行活动突破了以往点对点的单向协助模式,探索由点到面的交叉互助模式,以案件为中心,实现了异地案件集中协作办理,与案件相关的多地法院共同参与了执行过程。活动中,协作内容不再局限于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等,而是由涉及法院提前摸排、了解当事人的情况,现场协助化解矛盾。此外,协助处置财产等内容也进入了协作范畴。

执行联动协作正在成为北京三中院大力破解执行难、司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常态”。据介绍,早在2015311日,京津冀三地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签署了《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建立执行工作协作机制,密切开展司法协作。后来,三地法院又签订了《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操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三地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机制。

据此,北京三中院执行局制定了《关于涉及京津冀执行事项委托运行及操作的相关规范实施细则》,对执行联动协作的事项、手续和时限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在京津冀执行联动协作框架下,三地法院目前可以进行委托调查、查封、续封、解封、扣划存款、登记型财产过户等执行事项委托,以及财产搜查、强制腾退、拘传、拘留等异地执行协助,大大提高了跨区域执行工作的力度、范围和效果。”北京三中院执行局的陈恒法官说。2017年上半年,北京三中院办理京津冀委托执行案件标的达890余万元。

与此同时,执行联动协作框架还简化了京津冀辖区的异地执行手续,三地法院的执行员赴京津冀地区异地执行时,不再需要高院开具介绍信,只要将本院介绍信、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和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携带齐全,负责协助配合的法院则会优先提供交通、警力等支持。

据了解,三地法院下一步将积极开展对接建设,在三地高院之间建立连接通道,进行数据交互,共享被执行人的身份、财产等信息,逐步实现京津冀执行网络查控一体化和远程指挥一体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