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郭艳茹 郭罡正 贾薇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出台,司法协同成为三地法院共同的发展议题。基于探索创新的经验积累和审执工作的迫切需求,地方法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建立符合地方司法实际的协作机制。 “三地中基层法院合作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有益实践,涵盖了全方位的合作内容、多层次的合作方式,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有机结合。”2017年7月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在“京津冀中基层法院司法合作签约仪式暨主题论坛”上对京津冀中基层法院司法合作的前景充满期待。 据了解,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大兴区人民法院共同发起的“京津冀中基层法院司法合作签约仪式暨主题论坛”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活动当天,应邀而来的三地15家法院共同签署了《京津冀中基层法院司法合作协议》,打通了三地法院异地立案、送达、审判、执行等审执业务流程,建立了跨区域案件识别、统一指导管理机制,委托送达机制,跨区域重大敏感案件协调会商机制,异地财产保全协助机制,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业务人才交流培养机制等重要工作机制。 多元化的合作机制全面覆盖了有协助需求的各个领域,使参与法院都能享受到司法合作的红利,进一步便利了三地司法交流,让三地法治建设形成了有机衔接。 此次活动是北京基层法院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合作探索。为保障此次合作长期有序地运转,《协议》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成立司法合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负责领导小组决议及各院合作情况的上传下达,以及每届论坛的组织承办。同时,领导小组还下设立案、送达、审判、执行及综合事务5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对应的专项合作事务。各成员法院设立合作事务联络部门,负责日常合作事宜的对口联络工作。此外,《协议》还要求各成员法院要将领导小组今后作出的有关决议转化为本院的规范性文件,加以落实。组织机构及管理运行机制的设置,使司法合作从纵向到横向都有对接、有回应,保证各项规范都落到实处。
>>2017年7月7日,京津冀中基层法院司法合作签约仪式暨合作论坛在北京房山法院举行 《协议》力图搭建一个开放性的平台,不封闭合作法院的参与范围,其他未在合作协议规范范围内的法院如认可合作协议内容并有合作意愿的,均可在后续发展中加入,接受协议规范。开放性平台的搭建为司法合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也为今后京津冀一体化司法协同作出了有益尝试。 房山法院:困难中寻求突破 “作为此次合作的发起方之一,房山法院与周边三地兄弟法院一起,立足区域发展大局与基层司法实践,以合作需求为导向、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建立开放共享的、多层次多领域的司法合作平台。”房山法院院长邵明艳的一番话,道出了此次合作的核心要义。 房山区地处首都西南门户,长期以来,涉津冀案件占每年案件总数约6%。房山法院面临着异地送达难,跨区域执行案件压力大,委托保全机制运行不畅,以及因地方经济发展、风俗习惯不同导致的立案管辖标准不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法院间缺乏沟通交流等问题。这些问题成为了影响房山法院提高审判质效、解决执行难的桎梏。 面对着各种困难和多方需求,为辖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探索建立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司法协作机制,成为房山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的应有之义。 据介绍,房山法院多次与各审执部门进行座谈,调研跨区域案件存在的现实困难,并深入研究通州法院、平谷法院等已经建立的司法协作机制,最终联合同样毗邻河北省的门头沟法院、大兴法院,共同商讨、确定了新的司法合作机制。 考虑到司法协助在实践过程中可能涉及上下级法院的请示与沟通,此次合作专门将河北省相关的中基层法院全部吸纳进来,既兼顾了同级别及上下级法院间沟通协调的便利性,又保证了在司法协助需要多个基层法院支持配合时,由其所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协调的高效性,便于裁判尺度的统一,提高了司法协助的质效。 门头沟法院:理论与实践并行 “任何创新都应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门头沟法院在2016年已经先行先试,同房山法院签署了执行联动合作协议,成功应用于大型执行联动行动,为继续深化合作积累了经验。”门头沟法院院长龚浩鸣在回忆两院联动执行案件时说。 2016年8月15日,门头沟法院和房山法院的执行干警齐聚门头沟军庄镇西杨坨村某厂房,在两院院长的远程指挥下,开展执行联动行动。据介绍,此次行动联合出动了90名执行人员和法警、10余辆警车。仅两个多小时,联合执行小组便攻克了梅某一家多年强占村委会土地不还的纠纷案件,凝聚起了当地群众关注、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共识。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使命和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课题。面对不断变化的发展形势和社会环境,人民法院要在错综复杂的背景中理顺思路,把握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需要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精准定位、善作善成。 为此,门头沟法院以研促判,见微知著,在传统经验和创新思想的碰撞中寻求进步,在反复探索和积极尝试中自我提升,围绕“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课题,借助庭室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跨领域法官会议等立体化咨询体系,分层、分批开展大范围的研讨和交流,形成会议纪要,供干警们思考和借鉴。
>>三地法院参观北京房山法院指挥中心 2017年5月,门头沟法院选送的《京津冀地区跨区划法院集中管辖制度的探索与思考》一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上荣获了一等奖。这篇万余字的文章,用精炼的笔锋,阐明了三地法院管辖制度如何兼顾法、理、情和地域特点,实现管辖对接,促进审执质效的全面提升。文章充分展现了门头沟法院人对“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入思考和砥砺践行。 当获奖干警熊寿伟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大法官手中接过全国一等奖证书的那一刻,她的脸上露出了柔美却更具智慧和理性的笑容。“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时代的呼唤。这次以此为题是思之所至、灵感所至,更是得益于长期以来在集体中形成的‘审思明辨’‘研判一体’的学术氛围。”熊寿伟说,“是我选择了这个课题,也是这个课题选择了我。” 熊寿伟只是门头沟法院众多获奖作者中的一个代表,另一位在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上斩获一等奖的青年干警李文超也有相似的感受:“我从执行的角度探讨了京津冀地区如何进一步实现司法对接。荣获一等奖,有些惊喜,也有些没想到,可能是我本身就站在集体这个巨人肩膀上的缘故吧。” 在学术研讨方面,截至目前,门头沟法院已经连续3年荣获全国法院学术研讨组织工作先进奖,并连续21年蝉联北京市法院组织工作先进奖。仅在“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课题方面,门头沟法院便有多篇论文获奖,真正为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积累了理论经验。 理论研究可以推动解决审执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但最终还是要落脚到执法办案过程中来。对此,门头沟法院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 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门头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托区域执行联动、“和谐无讼村落”创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实现了审判力量的集中化和专业化,畅通了审执绿色通道,确保对疏解整治类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妥善化解了各类重大敏感矛盾纠纷。 “你们封了我的店铺门,要是没人给个说法,我就不走了!”违建店铺经营者范某对前来勘验的法院工作人员高喊。这是一起整治“开墙打洞”、拆除违法建筑衍生而来的民事纠纷。在门头沟区永定镇某街道,各类临街违建小店铺、“开墙打洞底商”林林总总,小贩们多是外地打工人员。疏解工作开始后,部分经营者借机生事,各类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开始涌现。 “在拆除违法建筑及大型项目腾退案件中,往往涉及很多当事人,有的可能要将其疏解到天津、河北。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提前掌握情况,引导各方合法疏解,避免矛盾激化升级。”门头沟法院民一庭庭长胡羽说。 据介绍,在“15家法院会签”活动之后,门头沟法院进一步同河北省张家口市的17家基层法院进行了联动会签,继续按计划不断拓展范围,深化合作。 大兴法院:紧握三大着力点 作为合作发起方之一,大兴法院院长何马根在签约仪式上郑重承诺:“将与协议各方竭诚合作,探索建立京津冀网络送达平台,以信息化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积极推进京津冀执行指挥系统一体化建设,以大数据助力执行攻坚。” 大兴区毗邻河北省廊坊市和天津市武清区,是联通京津冀三地互动合作的重要地区。大兴法院立足辖区实际,不断完善司法合作机制,着力保障新国际机场建设、亦庄开发区转型升级和非首都功能疏解3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2013年新国际机场筹备开工以来,大兴法院明确以“健全机制、深入调研、专业审判、加强协调”的工作思路,妥善处理新机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针对不同建设阶段的矛盾焦点,先后展开了关于农村征地拆迁、虚假诉讼、征迁家事纠纷的专题调研,为类案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夯实了基础。 为实现法律治理和司法保障服务工作的“同城效应”,大兴法院与新机场建设大兴区筹备办公室、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廊坊市北京新机场工作办公室、首都机场集团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联合商定,推进建立协同机制,起草了《关于北京新机场建设法律治理和司法保障协同合作备忘录》,加强5个部门就涉新机场建设事宜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对接和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大兴法院抓住新机场建设契机,努力打造位于新机场辖区内的榆垡人民法庭,使其成为体现“新航城”形象的一流人民法庭。 2011年9月1日,大兴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负责审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镇辖区内的民事案件,担当起了“司法卫士”和“法律参谋”的角色和职责。 亦庄开发区立足京南,辐射津冀,是高新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聚集区。近年来,伴随着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亦庄开发区的案件呈现出新颖化、复杂化、群体化的新态势。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服务开发区转型升级,大兴法院因类制宜,明确了相关案件的处理原则。 例如,对因产业升级转型导致用人单位迁移或者出现停产、转产等情形引发的劳动争议,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等方式处理,同时依法保护劳动者要求给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权利;依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类案件,对符合开发区发展定位和北京市产业政策、有救治希望的企业,尽可能进行重整救治。 在明确类案处理原则的同时,大兴法院针对开发区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个案,充分发挥司法改革效用,通过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妥善审理了包括邱少云家属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在内的多起涉开发区重点企业、重点工作的案件。 此外,大兴是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点地区。大兴法院牢牢把握区域发展的司法需求,注重规范化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从制度方面实现了司法保障工作的有据可依。 据了解,大兴法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非首都功能疏解司法保障工作的专项管理机制,及时梳理保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相应的对策,归纳总结审执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通过妥善处理非首都功能疏解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大兴法院切实发挥了司法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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