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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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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18.08 198 出版日期:20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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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念好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的“三字诀”

文 | 沈建坤 陈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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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上海)基地和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承办的首届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诞生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诞生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上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从建院的第一刻起,便肩负了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重任。三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围绕“专”字保障创新,围绕“精”字引领创新,围绕“便”字服务创新,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在保障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得到了上海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赏。

立足“专”字保障创新

20155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这是上海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提升上海发展水平的关键一步。20156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26条意见。该《意见》立足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上海市委总体部署的精神,紧紧围绕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集聚各类人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布局重大创新工程等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梁八柱”方面,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抓住重点,有的放矢,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技术事实查明难、赔偿额确定难和执行难等问题,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科技创新需求相协调、相适应。20165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又细化制定了司法服务保障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20项具体措施。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准确适用“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先后审结了“晨光公司诉得力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壮游公司诉硕星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耀宇公司诉斗鱼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及“胡某诉摩拜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类型新颖的涉科技创新领域案件,体现了司法保护创新成果的良好效应。

对纠纷数量最多的涉专利、计算机软件两类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深入研判在技术研发、成果转移以及产业化等科技创新中的权益保护、成果归属、利益分配等问题,准确把握科技创新领域的案件特点,准确适用法律,化解矛盾,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运用和生产力转化。

在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力求在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的行为人,结合在案证据并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适当高于市场价值的损害赔偿额。比如在“SAP股份公司起诉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原告的实际损失和两被告的违法所得均难以确定,但现有证据已经可以证明原告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超过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故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根据两被告的培训费价格、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状态、侵权情节及持续时间,参考原告向合作伙伴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比例等,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依法酌情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为155万元。又比如在“德国雨果博斯商标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规模、侵权恶意、持续时间、利润率等因素,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酌情判令被告赔偿492万元。

为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咨询专家、科学技术咨询专家、技术调查官和专家陪审员四个专业智库,先后制定《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工作规则》《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咨询办法》《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管理办法》和《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技术事实司法鉴定的操作指引》等规则,探索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目前,技术调查官共出庭参与诉讼134次,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书和咨询意见书33份;开展专家咨询53次,专家陪审员参与审理138起案件,启动技术鉴定程序32起案件。

为延伸技术专家的“智慧”力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创新“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技术调查官)”的保全新模式,让具有技术背景的专业人员承担起“技术翻译”的责任,帮助执行法官高效准确实施证据保全。三年来,技术调查官和其他技术专家参与证据保全、现场勘验30余次。

从专业化的审判队伍到专业化的智库,从专业化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到专业化的执行保全机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不断在“专”字上下功夫,用“司法智慧”为法院的发展提供支持。

立足“精”字引领创新

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推进,以及科学技术创新的日新月异,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层出不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始终站在时代前沿,发挥职能作用,引领激励科技创新。

201791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上海)基地”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挂牌设立。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更好发挥资源优势、加强司法理论研究、推动树立裁判规则的一个重要载体。

20171213日,首届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讨会在上海召开。该研讨会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上海)基地承办的首届研讨会。研讨会围绕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等相关实务问题,探讨司法对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的导向和保障,研究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为科技创新提供合理、稳定和可持续的职务发明制度环境。

三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先后举办和参与主办10多次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专题研讨会,先后召开了“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综合运用”“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问题”“特许经营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科技创新新形势下职务发明法律问题研究”等研讨会,邀请各级法院法官、高校学者及技术专家等参加,加强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积极探索形成类案裁判指引,先后制定出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审理指引、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审理指引等裁判规则,探索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类案审理模型,提升智能辅助办案水平,有效促进适法统一。

“北京爱奇艺公司诉深圳聚网视公司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晨光公司诉得力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还有40余件案件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上海高院典型案例、优秀文书和示范庭审。

立足“便”字服务创新

专业、精品让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显得高端大气,但实际上它并不高冷。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当事人中涉境外的和涉外省市的多,为此,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实际情况,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探索“互联网+”审判模式,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为主线,以远程阅卷、远程审判、远程调解、远程听证等在线诉讼服务功能为载体,推进信息技术的不断升级,为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20176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召开庭前会议,进行技术事实调查和听证;7月,开展案件当事人在线调解;12月,利用QQ视频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当月,再次运用远程视频方式,召集鉴定人员及检测人员接受当事人质询……

2017年底,在一个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案件中,原被告双方都愿意尝试诉前调解尽快结案,但是因为原告公司在西安,代理律师也在西安,年底安排不出时间来上海面对面调解。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适时安排了一场在线调解,免去了原告舟车劳顿,双方又可以在法官指导下及时进行协调,原告非常感动,对上海司法环境赞赏有加。

除了依托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带来真真切切的便利,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了一套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611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启动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先后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软件行业协会、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等11家社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引入调解员定期驻院,充分利用行业协会专业化、职业化的特点化解纠纷。运行以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诉调对接的案件为251件,调解成功92件,调解成功率为36.7%

201710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联手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诉中一揽子调解了31起专利合同纠纷案件,两被告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承办法官事后表示,案件涉及对31项涉案专利商业价值的评估,案卷多达几十本,需投入的工作时间、工作难度无法估量,本案通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动机制,在基础审限内顺利结案,且被告当庭履行调解协议,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节省了大量的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双赢,是一次非常有效的尝试。

20183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再接再厉,与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举行座谈,就涉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中建立诉中调解常态化机制达成共识。同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制定了《关于推进诉中委托调解的实施方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部署和动员。

为了更好解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以及诉讼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提升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的针对性,更加贴近创新创业主体,三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分别与上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合作机制,设立“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工作室”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丁文联法官工作室”,由法官团队深入自贸区、张江管委会所辖全市“122园”,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需求,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零距离的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和服务,提高创新创业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法官工作室已赴11个园区进行实地调研,举办了50余场专题讲座和咨询活动,累计有1000余位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在“走出去”的同时,法官工作室还邀请企业代表“走进”庭审现场,近距离观摩案件审理,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20181月,陈惠珍法官工作室邀请20余名分别来自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等张江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代表旁听了一起涉医药企业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审理。庭审观摩活动后,园区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让他们对医药专利诉讼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对医药专利案件中如何进行证据开示、如何进行权利主张及抗辩等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有助于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希望法院能选取更多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例,将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

“在过去的三年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承担了中央交给的知识产权法院改革先行先试的任务,按照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规律,积极探索和推进改革,设立专业化审判组织、建立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制度体系、建立专业智库,以信息化促进改革、提供便民诉讼服务,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影响力、权威性不断提升,取得了改革的阶段性成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继续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为上海深化自贸区建设和‘五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王秋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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