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黄晓云 2015年,甘肃省各中、基层法院在各自辖区内积极争取资金,大力解决司法过程中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救助金额达446.49万元 雪中送炭:涉困群众渡过难关 中午时分,侯淑珍站在门外耀眼的阳光下,目送法官们走远,一股暖意涌上心头:“两年来,生活的打击让我几乎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信心。人民法院雪中送炭,帮我渡过难关,让我体会到了党的关怀和法院的温暖,也有了生存下去的勇气。” 2013年8月21日,侯淑珍的儿子高应瑞在兰州一公交车站等车期间,因琐事与人发生冲突,被他人持刀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行凶者分别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由于附带民事的赔偿费用一直未能执行到位。侯淑珍丧子后又与丈夫离了婚,由于本人没有文化又年近半百,她只能做一些保洁的活,日子过得非常紧巴。在办案法官的指导下,侯淑珍提出了司法救助的申请,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批准,最后她获得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日前办案法官专程来到侯淑珍的租住处,将2万元交到她的手中,并联系家政公司对其进行培训,以后好有一技之长。侯淑珍激动地表示:“我会好好学习服务技能,多挣点钱,生活得好一些。” 在甘肃,像侯淑珍一样凭借司法救助摆脱生活困境的群众正越来越多。近年来,甘肃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甘肃高院赔偿办自2015年牵头负责司法救助工作以来已决定救助案件204件,救助金额达840余万元。 重中之重:落实司法救助资金 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后,甘肃高院党组决定成立由赔偿办牵头负责的省法院健全司法救助制度项目工作组;2015年12月,根据工作需要,院党组决定将项目工作组更名为司法救助委员会,由赔偿办牵头负责,办理司法救助事务。 司法救助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资金。在甘肃高院院长梁明远的多次过问和亲自协调下,当时分管司法救助工作的副院长王军和司法行政装备处负责人积极商省财政厅政法处,在省法院年度财政预算中列支300万元作为司法救助资金。甘肃高院还自筹300万元设立执行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全省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困难当事人的救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甘肃全省14个市(州)已全部设立市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016年财政预算1310万元,有的中院达到100万元;86个县(市、区)已有74个设立司法救助预算,2016年财政预算1384万元,基本能够满足救助需求。 在2015年底讨论司法救助案件时,甘肃高院院长梁明远指出:“我们法院掌握的国家司法救助经费相对有限,要把救助困难群众作为国家司法救助的第一任务,但必须明确救助应着眼于救急、救困,不是代替被执行人还债。有限的司法救助经费应当考虑惠及更广大的困难涉诉涉法群众。” 国家司法救助落实到具体程序上,就是要规范救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甘肃高院严格资金管理,确保管好、用好。如给予司法救助,则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资金发放、录音录像等程序在卷备查。同时设置了资金内部审计监督环节,严防套取、挪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院里为救助工作配备了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保证救助金的发放全部留存电子数据入卷备查。 严格把关:正确履行救助职能 2015年,甘肃高院制定下发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对司法救助的受理、决定部门、救助程序、救助标准和救助时限,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和检查监督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了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分管司法救助工作的任建国副院长的指示,甘肃高院对近三年来累积的省法院预算内司法救助资金进行审核,2015年共审核527件司法救助案件,决定救助70案,救助金额327.7万元。2016年1月至今,审核全省法院521件司法救助案件后予以救助134案,救助金额达517.65万元。 甘肃高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金的监管,联合省政法委、省审计厅等部门对2012-2014年度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张掖市和平凉市等地区骗取、套取及违法挪用司法救助金的情形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当地纪委予以严肃处理。 对于实名举报的司法救助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甘肃高院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如2015年底彭小平、彭秀兰反映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截留司法救助金的问题,甘肃高院经过两次核查后和省检察院联合召开由举报人、下级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等参加的听证会,最终查明事实,以正视听,举报人当场主动赔礼道歉。 2015年以来,甘肃高院还曾先后三次参与全省政法机关报送的2500余件司法救助案件的复核工作,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等单位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三次复核中,法院系统获得救助资金近4000万元,占全部救助资金的85%以上。 加强宣传:司法救助适度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指导意见出台后,新受理的司法救助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编号。根据工作需要,甘肃高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设计了国家司法救助文书样式(试行),考虑实际司法救助过程中予以救助、不予救助和目前条件不具备但将来可能救助的几种情形,分别制作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不予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暂缓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以向申请人和各中院作出明确的告知,确保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核和资金拨付等公开透明进行。 在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甘肃高院赔偿办和宣传处紧密配合,探索建立了司法救助案件新闻发布会制度。201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甘肃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公布了三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等媒体予以报道,向社会传导了司法为民的温暖和关怀。甘肃经济频道《陇原清风》栏目还专门制作了两期专题节目,通过司法救助案例广泛宣传司法救助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使得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认同度不断提升。 再上台阶:救助平台信息共享 “天津会议”后,如何开创甘肃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新局面?甘肃高院赔偿办主任杨磊说,甘肃高院将依托省法官协会探索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基金,将社会捐助、无人认领的执行资金等经相应程序获得批准后投入基金之中,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辟源头活水。另一项更为庞大的计划也将在近期推出。杨磊说,甘肃高院将建立国家司法救助网络工作平台,实现全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信息互联互通,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电子支付等全程信息化办案模式。条件成熟时与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建立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彻底杜绝重复救助,以信息化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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