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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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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16.20 150 出版日期: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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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智慧执行新模式

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国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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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判和广泛征求意见后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当今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浙江作为首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省份之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研判执行工作的现状,不断探索着力构建智慧执行新模式,全力以赴完成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光荣使命。

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局良好

   向执行难宣战,浙江高院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一系列会议深入动员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浙江省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全省各级法院干警深受鼓舞,以高昂的士气吹响了战斗的号角。

   (一)强力争取各方支持。在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在全省构建起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浙江高院还与省司法厅、中国人民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报业集团签订了包含支持配合基本解决执行难内容的合作协议。

   (二)科学制定分类达标计划。全省法院计划分三个批次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基础较好的3家中院和30家基层法院为第一梯队,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57家法院为第二梯队,力争在2017年底前达标;剩余14家法院为第三梯队,要求于2018年3月底前达标。

   (三)大力强化配套机制建设。2016年5月,浙江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若干问题的纪要》,打通执行转破产的正常路径。为了进一步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方式,正确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案件,浙江高院出台了《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适用的意见》,严格规范终本结案方式。此外,全省各地法院还建立完善了集中查控、繁简分流、联合打击虚假诉讼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

   (四)积极开展执行专项活动。一是全省法院开展夏季集中执行行动,对特殊群体、涉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长期未结5类案件,进行重点突破。集中执行行动期间,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22.6万件,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比活动前分别提高了8%和4%。二是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涉执行违法违纪人员从2015年上半年的7人下降到今年同期的1人。三是与《浙江法制报》联合开展首届全省“最美执行干警”和“精品执行案例”评选活动,对执行工作进行有力的正面宣传。短短一星期时间,社会公众在微信和网站评选投票总数超过600万。四是召开全省执行工作推进会和现场经验交流会,推介各地法院执行工作中的经验亮点,提供互相借鉴、互相促进的交流平台,形成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比学赶超的热潮。

二、不断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浙江法院始终坚持执行信息化建设不动摇,陆续研发推广了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案件管理、点对点网络查控、公安网络协控、网络司法拍卖、执行信息公开、质效评估等一系列执行应用系统,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浙江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已经与公安、工商、税务、民政、房产、国土、机场、证券等部门单位建立了网络专线连接,执行法官在办公室就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的一键式网上查询,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自2012年开通银行点对点查控系统以来,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2.3亿次,涉及被执行人894万人次,查到存款余额达1.8万亿元。首创的网络司法拍卖实现了司法拍卖过程的全公开、全透明、零佣金。截至2016年9月,累计总成交金额1000亿元,网拍成交涉讼资产4.1万件,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2亿元,网拍成交率为91.5%,平均溢价率49.1%,增强了执行公信力。2012年,浙江高院还首创了阳光司法指数评价体系,2015年首创了微信查询法院诉讼信息。在2015年底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浙江高院荣获“最受用户喜爱政务服务奖”。

   2007年,浙江高院开始建立全省三级法院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系统,执行办案的重要节点信息全部录入该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执行录像、电子卷宗的一体化管理。目前,该管理系统现已形成了汇集317万件案件约95亿项信息的全省执行案件数据库,有力支撑了执行办案和管理。全省法院正在抓紧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年底前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执行流程管理平台的重要部署,确保提前到10月份实现与全国平台的对接。

   针对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浙江高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建立公安网络协控系统,对法院已决定司法拘留但又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由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协助布控。全省法院实行全天候24小时备勤制度,及时交接协控到位的被执行人。今年全省累计布控41746人,公安协控到位11051人,推动执毕案件3688件,标的4.6亿元。仅在8月份就协控到位3075人,有力遏制了逃避执行的行为。

   2014年,浙江高院率先研发成功的“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具有人、案、款精准对应、进出账全程留痕、应发款自动提醒等功能,获得了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现已在全省三级法院实现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全省法院的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累计清理案件82177件,录入案款97054笔,发放62004笔,发放金额32.8亿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通报,在今年全国法院执行案款开展集中清理活动中,浙江法院的执行案款清理数、录入数和发放笔数均居全国第一,发放金额全国第二。

三、积极探索智慧执行新模式

   浙江省互联网产业发达,基础很好,有阿里巴巴、网易等一批知名的互联网企业,全省互联网普及率65.3%,互联网发展指数11.75,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0000亿元。我们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积极探索浙江法院执行信息化的升级版——执行智能化,构建以“四大平台”为载体的智慧执行新模式,并努力将它打造成为破解执行难的一大利器。

   (一)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执行智能预警平台。通过汇集人口、婚姻、金融、政务、电商、信用、社交等周边数据,全方位评价当事人的身份特质、行为偏好、资产状况、信用历史,探索建立涉案当事人信用画像,在诉讼立案环节就自动进行执行风险评估提示。

   (二)建设线上执行智能通联平台。利用各种互联网平台的用户数据资源,依法在线调取被执行人的居住地址、收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手机客户端,向被执行人实时推送执行催告文书,着力破解找人难、送达难问题。

   (三)建设智能信用平台。深度对接人民银行、行政管理部门和商业信用评定机构的征信系统,及时公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

   (四)建设智能辅助平台。依托浙江高院和阿里巴巴联合推出的具有集约化、低成本、多应用、大数据、服务型特点的“审务云”,开发应用集成、功能全面、跨界融合、服务职能的智慧法院移动服务平台,支持法官随时随地调阅案卷、查控财产、录音录像、远程指挥、录入信息、制作文书、上网公开等。利用阿里巴巴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推广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提高执行听证记录的质量和效率。

   孟建柱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智能化水平。智慧执行是执行信息化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们将把它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保障措施努力进行探索。下一步,我们将对“四大平台”和已经建成的各类执行应用系统进行整合衔接,把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更加充分地运用到执行的全过程,从而形成系统化的智慧执行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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