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钱锋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顺应民意,体现担当。重庆法院衷心拥护、坚决执行,决心结合自身实际,遵循执行规律,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结果导向 执行难不难,关键看兑现。重庆法院在全面执行《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强调既坚持过程导向,更注重结果导向,突出“两个兑现”,把“执行兑现率、有财产可供执行兑现率”指标作为评估“是否解决执行难”的基本标准,要求全市法院在2016年底执行兑现率达45%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兑现率达75%以上;2017年底执行兑现率达55%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兑现率达85%以上。上述指标纳入执行质效评估,进行重点监督管理。以执行结果倒逼执行过程,指引全市法院夯实筑牢基层基础,全面规范执行行为,细化财产调查标准,准确区分有无可供执行财产,狠抓案件执行兑现,促进执行案件兑现比例大幅上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执行,最大限度“应执尽执”,不断增强涉诉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二、高科技+好传统 重庆法院始终坚持“同一标准、同一系统、同一平台”,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重构执行流程,促进执行规范,为“应执尽执”插上“高科技”的翅膀。首先,执行系统是审判管理平台的子系统。把审判、执行、政务、队伍等系统全部集成于重庆法院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与系统之间互联共享、相互融合。执行每一起案件,只要鼠标一点,就能轻松获取关联的全部信息,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次,执行流程全部纳入执行指挥中心。集执行办案、案件管理、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收支、涉执信访等全部节点信息“全程留痕”。第三,实现“一案一人一账户。2014年建成案款管理系统,并开始全面清理执行案款,做到了“案”“人”“款”一一对应,不明案款有效清除。 “敲敲电脑、点点鼠标”是“解决执行难”重要的方法,但绝不是执行工作的全部。针对“总对总”“点对点”财产查控不完全覆盖重庆农村、库区案件的实际,发扬“好传统”。首先,“该跑的腿跑够”。在偏远地区,用足用活线索举报、现场搜查、悬赏执行等措施。通过激励与规范并举,促使执行人员能想的办法想完,该走的地方走遍,可用的手段用尽,最大限度“颗粒归仓”。其次,“该做的事做完”。除抓好常态执行外,不断推出适合库区、边远山区当事人特点的执行举措;每年组织“迅雷”涉民生执行、涉金融执行、涉农民工执行等专项行动,不断推出节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适合库区、山区的执行活动,使“老赖”无法“躲猫猫”。第三,“该说的话说好”。自觉将群众工作贯穿执行工作的始终,倾力解决申请人的合理诉求,耐心疏导申请人理性对待“执行不能”。 三、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解决执行难的不竭动力,通过大胆改革创新不断释放“应执尽执”活力。首先,开展执行资源结构性调整。在有条件的法院成立执行事务中心,实现财产查控、案件分流、案款支付、申诉信访等涉执事务集约化运作;常驻一定数量法官,集中处理无财产案件和简易案件,实现“死案单管”“简案快执”“难案精办”。其次,创新财产保全机制。全市三级法院均建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归口执行局管理,诉前、诉中、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工作均由保全中心集中办理。建立健全民事财产保全数据库。通过财产保全与执行工作的融会,使执行工作延伸至诉讼立案前。保全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97%。第三,推进司法评估改革。改变过去评估费按照标的物评估价值预交的做法,实行评估费分段收取,申请人只预交少量启动费用、余款拍卖后按成交价缴纳,大大减轻了申请人负担,彻底消除了评估价值畸高现象。第四,深化司法拍卖改革。重庆法院在2008年就启动了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为第三方平台的司法拍卖改革,2009年实行电子竞价,2010年在全国率先进行互联网拍卖,所有拍卖均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完成。近年来,紧紧围绕“卖得出、卖得快、价格好”继续优化司法评估拍卖体制机制,大量减少变价环节,大幅缩短变价周期。如,机动车推向专业市场变卖,大幅简化变价流程,变价时间缩短至20天左右,成交率提高至96.3%,溢价率达14.3%。第五,健全联动执行机制。通过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全市法院之间的执行事务实现重庆区域内“全天候”委托。对于执行法院“单干”无法执行或效果不好的大标的、跨区域、疑难复杂案件,由上级法院牵头,确定主办、协办单位,多家法院联动,进行统筹处置。按照这种模式,已经成功执行此类案件996件,标的额10.83亿元。第六,推出委托调查令制度。出台《执行案件委托调查令实施规则(试行)》,将部分执行事务委托当事人、律师办理,分离繁琐事务,加快执行办案,提高执行效率。 四、借势借力 借助“外力”排除“应执尽执”障碍。首先,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定期向党委专题汇报执行工作,依靠党委、政府解决疑难问题,排除重大干扰。其次,深度拓展资源共享。网络查询范围从被执行人财产拓展至被执行人配偶财产。全市房地产信息实现实时查询。借助公安大情报系统,可实时接收被执行人住宾馆、进网吧等信息,为采取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提供准确情报;实时查询被执行人身份、车籍,水、电、气登记信息,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另辟蹊径。第三,向纪委借力。与重庆市纪委联合出台特殊主体干扰案件惩戒机制,定期推送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涉执问题线索,严惩特殊主体规避执行行为。第四,借助诚信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与38家市级机关联合,共同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和公布工作,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或未如实申报财产的,一律纳入失信人名单,自动进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流程。 五、全面公开 群众看得见,“基本解决执行难”才有公信力。努力构建执行公开新机制,倒逼“应执尽执”。首先,申请人全程见证执行。通知申请人参与执行工作,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处分权。其次,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进展和结果。自动查控财产、核实财产线索等情况均告知申请人。第三,全面公开执行过程。综合运用门户网站、二维码、12368短信平台、多媒体自动查询终端等公开执行信息。当事人可适时查询、全程跟踪,“足不出户”就能掌握案件进展。第四,加强执行宣传。实事求是展示执行工作,积极营造理性对待“执行难”的舆论氛围。 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庆法院已经作出承诺。我们深知这一承诺的分量、需要付出的艰辛。重庆法院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系列部署,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及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在两年时间内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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