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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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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19.03 217 出版日期: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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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改革十大关键词之三 :深化司法公开

文 | 本刊记者 花蕾

从1950年至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寻找司法公开的印记,“公开”一词共计出现283次,“司法公开”出现52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前者出现93次之多,后者达到29次。不难看出,人民法院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重要工作予以推进。

从199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庭审公开。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全国法院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个方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

时空回溯,司法公开一步一步变成时代强音。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十余个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开通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大公开平台”。公开内容不仅包括庭审,而且拓展到立案、分案、审理、裁判、结案、执行等各个环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近6000万篇,访问量超过210亿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88万例;限制购买飞机票1746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547万人次;地方法院在线直播庭审230万余件,在线观看总人数超139亿人次,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2018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看来,《意见》的出台,是对党中央关于推进司法公开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于 进一 步完 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而言意义重大。

阳光司法让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每一起具体的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官方网站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大法官留言”栏目、征求意见专栏等,将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人民法院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指导案例、典型案例和各专业审判领域白皮书等,面向社会公开司法文件、重大案件和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信息常规发布机制。

各级人民法院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旁听;建立公众开放日、司法互动平台、阳光司法指数评估等方式,积极增进与公众的良性沟通,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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