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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9.03 217 出版日期: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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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改革十大关键词之十:完善组织体系

文 | 本刊记者 黄晓云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2018年,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审判执行工作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更加深度融合。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增设互联网法院、创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到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人民法院积极助力新时代改革开放。

20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一大亮点就是吸纳了上述改革成果,健全了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为公正司法提供组织保障。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巡回法庭。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教授程雷说,随着时代发展,知识产权、金融领域发展催生了新的司法需求,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也就应运而生。此次新设的专门法院写入法院组织法,并用“兜底式”条款加以规定,“等”字表述为改革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和立法依据。

创设金融法院

2018年8月20日,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揭牌成立,有人称之为“法治金融改革的历史性时刻”。它的诞生,与国家对金融安全的日益重视密不可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共收案1897件,标的总额252亿元。

增设互联网法院

为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最高人民法院经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在北京、广州增设互联网法院的方案》,配套制定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诉讼规则、上诉机制和平台建设等作出规范。


2018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别挂牌成立。目前,两家法院已审理了一批具有互联网特性和规则治理意义的典型案件。

国际商事法庭揭牌

在中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应运而生。2018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当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西安市揭牌办公,主要负责审理涉及裁判尺度统一、社会影响大及对国际条约、国际规则的理解或解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国际商事案件。

设立知识产权法庭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十九大后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方案圆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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