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黄晓云 >>坐堂问案的背后,法官有多少压力并不为人所知。图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书青在庭审中 近年来,针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威胁、侮辱、骚扰和暴力侵害事件增多,凸显了对司法人员履职保障的不足。 现实:法官权益面临侵害 法官居中裁判,无论作出什么样的处理都可能招致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的不满或怨恨。当事人可能在审判、执行时暴力抗法,甚至事后报复。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法官被暴力伤害的惨痛案例就是明证。但和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侮辱、谩骂法官的情况相比,这些极端案例只是法官受到人身权益侵害的“冰山一角”。 “2016年以来,发生侮辱法官事件10起,诽谤事件17起,诬告陷害事件9起,威胁恐吓事件78起,跟踪尾随事件11起,电话短信骚扰(含对家属)事件268起。”—这是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数据。该院成立课题组,通过走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并对龙岩中院的40名员额法官及7个基层法院的120名员额法官进行调查,获取了上述数据。 课题组成员陈立烽说,龙岩两级法院一线法官有46.49%曾经遭受过当事人的谩骂和纠缠;2018年以来,在安全检查方面还发现3起当事人携带剪刀和匕首的事例。调研中,有40名法官认为,正是因为当前对法官权益的救济措施对行为人起不到应有的惩罚、震慑和警示作用,法官人身权益才会一再受到伤害。 立法:草案维护法官权益 2017年2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涉及免受干预、免责机制、救济渠道、公正考核、安全保障、休假权利、薪酬保障等内容。 既往改革成果被新的立法借鉴吸收。2018年12月,法官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第一条中增加规定“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的表述,第十一条规定了履行法官职责应当享有的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对于法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受法律保护””,同时细化侵害法官人身权益的情形。
|